实验室运行机制 (暂行)

发布者:朱骏发布时间:2019-07-10浏览次数:365

实验室运行机制 (暂行)


  1. 实验室依托上海师范大学,学校给予足够的研究场所和岗位编制及运行经费,学校科技处负责实验室建设的落实。

  2.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,学术委员会监督制,由实验室主任、副主任及专职秘书等组成重点实验室管理小组,保障重点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主要任务包括:负责实验室发展规划并实施学术委员会通过的各项决策;认真听取各位课题组长的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;制订与完善各项管理与规章制度;决定每年学术年会召开的时间与会议程序;负责仪器平台运行管理;科研与研究生事务。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的总体发展规划、科研方向、科研经费的使用提出指导性建议和监督。

  3. 学术交流:(1)每年召开所有学术骨干参加的学术交流年会,交流研究工作,向学术委员会汇报研究工作进展,听取学术委员会专家的建议;(2)每月邀请国内外专家到实验室作学术报告以及合作交流;(3)每月2次实验室内部青年骨干的常态化学术交流。

  4. 各课题组定期向主任汇报学术成果和科研成果, 并由重点实验室专人负责汇总,完成上海市科委对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。

  5. 重点实验室的学生由各课题组的研究生导师负责。